中国体育界反腐再出重拳:杜兆才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和副主席杜兆才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杜兆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被处以四百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也将依法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发现,在2012年至2022年的十年间,杜兆才在其担任多个重要体育职务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以及球员转会等事项上提供非法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折合达4341万元人民币。

杜兆才曾担任的职务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秘书长,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等。他近年来还兼任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和副主席,这使得其在足球和田径等多个体育领域拥有深远的影响力。然而,他却利用这种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体育行业的健康生态。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杜兆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严格惩处。尤其是在足球领域,杜兆才曾因帮助一些足球俱乐部完成主场迁移及球员转会等不正当事项,破坏了行业内的公平竞争秩序。此外,他还曾为个人谋求职务提拔提供便利,这是从重惩罚的酌定因素。

对于杜兆才的悔过表现,法院表示,他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一些监察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事实,同时有部分受贿犯罪未遂。这些情节,连同其认罪悔罪以及已完全退缴赃款赃物等因素,使得法律可以对其轻判。最终,在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法院作出了十四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宣判不仅反映了中国政府在打击腐败方面的坚定决心,也是中国体育界加强内部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一环。杜兆才的案件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体坛领导者,应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而对于广大球迷和社会公众来说,这也意味着未来体育环境将更加清朗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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